我所認識的耶穌基督–一個未完成的三一論中篇


這是「神學導論」的期中作業,我所認識的耶穌基督。
這是期末三一神觀報告中的其中一個部份–聖子上帝。
嚐試用著自己認識的耶穌基督出發,與大木頭書上寫的關於「正統」的基督論進行對話,佐以能更清楚代表我的論點的他者論述,反證基督論的立場與力量。

是一個進行中的論題,而這份報告也看似沒有一個小結。
實在是因為當基督論要從整個三一架構當中抽出來觀看,是件很困難的任務:已經被很深入地連結在一起,產生「內證」或「外證」的力量,除非能三方全面地進行論述,否則很難有個清楚的觀點。

是一個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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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個真實的人,透過他的母親馬利亞誕生在這個世界上,出生地是客棧讓馬匹休息的地方,這表示著未來被稱為救世主的出生低,非如預想地會在權貴之家反以更親近一般人的形象出現[1]
馬利亞的懷耶穌的過程和我媽媽懷我的方式很不一樣–耶穌是透過聖靈(上帝的靈)感孕,而我則是我爸爸的精子和我媽媽的卵子結合的[2],這或許也和耶穌就是「道」這與一般人不同的角色與身份,讓他如此地不同[3]。在所謂的血統傳承中,他是屬於大衛的後裔[4];在先知的預言當中,出生地在伯利恆[5],是童女懷孕[6],似乎早在耶穌出生之前,在舊約上已經預言或是預表[7]了他的角色與來臨。透過馬利亞童女所生,是強化了「及至時候滿足[8]的觀點,表達上帝透過時間來實現其目的。耶穌他是一個人,而且是一位猶太人,上帝進入了這個世界,並且有限制的成為了一個特別的猶太人。而這讓我認識耶穌也是一帶著原罪人性,但是同時在他內的神性卻不受這影響[9],耶穌的人性非但沒有犯罪(違逆上帝)非而主動地滿足上帝的心意,透過聖靈力量的幫助將上帝的計畫具體地行動出來。[10]
耶穌的第一個角色是:君王。「他在這世上的主權超過其他的權勢[11]、「在內則施行公義,在外則敵擋外來威脅保護領土[12],在這世界中他佔的是首位。也因為這個稱呼,讓耶穌與上帝之間更進一步地被宣認關係[13]。就像是門徒們經歷過生命的死亡幽谷之後,認出了耶穌是主[14],我也在經歷過之後相同地宣認他是我的主[15]
耶穌的第二個角色是:先知[16]。「預告災難,有時則宣告拯救乃災難的另一面…呼喚以色列盡上他那約的責任[17],耶穌對真理的教導就如同先知一般並且更貼近我們,我們聆聽也跟隨,並在所處的環境中實踐。也正如在耶穌之前的先知信息一樣,耶穌的許多教導都與當時的拉比們與一般的民眾所希奇甚至是惱怒[18]
耶穌的第三個角色是:祭司[19]。「他是代贖者,成為上帝與人的中保,通過十字架的犧牲帶來人與上帝的和解。[20]。繼承著在律法當中的獻祭制度,罪的移轉[21]與上帝關係的修合,耶穌自己擔任了祭司的角色,並將自己當成贖罪祭物獻上,這個獻祭甚至超越先前的祭司們:他非但是純潔無瑕玼,無需為自己先獻上贖罪祭,而且這是頭次也是最後的獻祭[22]。這三個角色的扮演是「基督」內涵的呈現,這三個角色在當時都需要透過抹油的儀式設立[23]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難,與後來上帝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的事件成為他傳道的最高潮。當我透過洗禮與耶穌一樣同歸於死,我與他有了連結與連結,他已不再是他,而是一個與我互動的對等彼方;而耶穌的復活也將成為我生命復活的盼望[24]。耶穌的死替代了我的罪所導致與上帝隔開的死,使我能重新與上帝建立與修合關係[25],耶穌成為了中保,成為我與上帝之間的橋梁[26]。這種重生,是聖靈的力量帶來的,並持續在我的生命裡做工[27]


參考書目:
1.      福音證主協會。《聖經—新舊約全書》。串珠˙注釋本。香港:證道。1986
2.      丘思處。《約書亞記》。中文聖經注釋。香港:基督教文藝。1994
3.      林鴻信。《小教理》。台北:華宣。1996
4.      克里斯多福.希鈞斯(Christopher Hitchens)。《上帝沒什麼了不起–揭露宗教中的邪惡力量》(God is not Great: How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台北:大塊。2009
5.      根頓(Colin E. Gunton)。《如此我信–基督教教義導引》(The Christian Faith -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Doctrine)。香港:基道,2009
6.      香港公教真理學會。《天主教教理》。香港: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96
7.      葛拉齊雅.黛萊達(Grazia Deledda)。《惡之路》(La Via del Male)。台北:一方。2002
8.      巴特.葉爾曼(Bart D. Ehrman)。《製造耶穌–史上No.1暢銷書的傳抄、更動與錯用》(Misquoting Jesus: The Story Behind Who Changed the Bible and Why)。台北:大家。2010
9.      李善修。《新編慕道者指南》。台北:佳播。2008
10.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北京:三聯。2010


[1] 也藉此表達他從一出生就與眾不同,而且沒有一般人一樣可以容身之處,也突顯約瑟成為沒有概念的家長,不知道要先為待產的妻子訂旅館這件事情。非君王式地被迎接,雖然這也太過於誇張地讓他遠劣於一般人所享用的硬板床,而只能在盛裝草料的馬槽裡,這樣子的編輯也真的太過於好萊塢。
[2] 雖然這麼巨細靡遺的陳述可能會判為異端,特別是如何受精的細節只能用「奧秘」來帶過;只是我覺得即使他們未婚懷孕我也不介意,畢竟「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江洙《訓蒙幼學詩》)」,也只能從「然而,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的人,他就賜給他們特權作上帝的兒女。這樣的人不是由血統關係,不是由人的性慾,也不是由男人的意願生的,而是由上帝生的。」(約翰福音1:12-13)當中得到一些安慰與噤聲。
天主教於1854年由教宗比約宣布「始胎無染原罪」的信條「榮福童貞瑪利亞,曾因全能天主的聖寵和特恩,看在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的功績分上,在其受孕之始就被保護,未受原罪的任何污染。」〈莫可名言之天主〉(通諭:DS2803),並認為瑪利亞就是天主之母(Theotokos)。可參:香港公教真理學會,《天主教教理》(香港: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96),120,教理495
在新教傳統當中對關於馬利亞是有罪之身(Immaculate Conception)如何產下無罪的耶穌乙事就更別提了。根頓更認為此論點會有礙於對耶穌人性中拯救觀點的認識。可參:根頓(Colin E. Gunton),《如此我信–基督教教義導引》(The Christian Faith - 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 Doctrine)(香港:基道,2009),100
[3] 道成為人,住在我們當中,充滿著恩典和真理。我們看見了他的榮耀,這榮耀正是父親的獨子所當得的。」(約翰福音1:14
[4]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以賽亞書11:1)但是,妙的是這種類似「擬定/法定」血親的情況也無由由兩套的族譜當中得到直接的佐證,不論是路加福音當中約瑟的家譜(要命的是耶穌不是約瑟的種),或是牽強出現於馬太福音當中的馬利亞家譜,都無法完整地與血脈接上。不知道這夠不夠強烈地對歷史的耶穌進行質疑。聖經的作者們一定也意識到這點,所以又在書信當中向各教會提示不要著眼於族譜的爭議上,似乎意味著:信就好!(提摩太前書1:4與提多書3:9
[5] 伯利恆的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裏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迦書5:2)更有甚者這個出生地在「伯利恆」的預言對耶穌的拿撒勒父母而且,非得多安排了許多的故事才讓耶穌終於誕生在這個計畫中的地點,令人懷疑是很刻意杜撰的文字。「幾乎所有的宗教,從佛教到回教,不是以一位謙卑的先知,就是以一位認同窮人的王子為主要角色,他們會來認同窮人,如果這不是譁眾取寵的民粹,那又是什麼?如果宗教選擇首先傾注精力於貧窮、困惑及未受教育的勞苦大眾,一點都不令人意外。」可參:克里斯多福.希鈞斯(Christopher Hitchens),《上帝沒什麼了不起–揭露宗教中的邪惡力量》(God is not Great: How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台北:大塊,2009),144
[6]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以賽亞書7:14)雖然可能有種過度牽強或是一廂情願,這個經文段落指稱的該是後來的希西家王,以及亞哈斯王所懼怕的二王將會敗亡。但是出於無奈或是約定俗成,大家已經很能接受經文指的是拿撒勒人耶穌。可參:福音證主協會,《聖經新舊約全書》(串珠.注釋本,香港:證道,1986),1325-6
[7] 眾所皆知的,帶領以色列人過約旦河的「約書亞(意為:拯救是來自上主)」在亞蘭文音譯及希臘文音切之後即是「耶穌」;約書亞的角色也預表著耶穌未來即將要做的工作。可參:丘思處,《約書亞記》(中文聖經注釋,香港:基督教文藝,1994)2-3
[8] 根頓,《如此我信–基督教教義導引》,120
[9] 在一擁有上百人參與的查經班使用的聖經版本中「上帝差遣自己的兒子,使他有了跟我們人相同的罪性,為要宣判人性裏面的罪,把罪除去。」《現代中文譯本聖經》(羅馬書8:3),這導致眾教會抗議此譯本是對耶穌的聖潔做了相當惡劣詮釋,而撰文公開反對採用這版的聖經,雖然這不是唯一造成他銷售不佳的原因。根頓亦認為罪的觀點不僅只是個體主義式的,亦是社群實在整體性的,這是彼此相互影響著的結構。(根頓,《如此我信–基督教教義導引》,75)一本著名的小說明確地指出:即使是出於善的意念,在進入這個世界之後,任憑再如何努力卻仍會導致成為惡的結果。或許,一位擁有罪性卻沒有罪行的聖子上帝,在這紅塵中大發善心義行,終於導至一場「悲劇」也實在不足為奇。可參:葛拉齊雅.黛萊達(Grazia Deledda),《惡之路》(La Via del Male)(台北:一方,2002
[10] 我並不想在這邊就對所謂的「三位一體」進行過多的詮釋,然而耶穌的死造成對人性與神性之間的討論實在令人心煩,重點在於:耶穌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耶穌的死是真正的死去,包括了人性與神性,都被死亡的權勢所勝過,而這個「死亡的上帝」是在三一的共融當中被協調、同意與執行的結果。雖然,一直過於天真地表示: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這裡有一個奇妙的跳躍:我們面對一個已經死了的上帝,而他又如何讓自己又活了過來?他明明已死在十字架上?雖然,最敬虔與屬靈的措詞就成為標準答案:這是上帝復活大能的奧秘,這是三一上帝奇妙的做為。在耶穌身上同時具有的人性與神性已經足以讓人相當難受,更別提關於約翰壹書5:7-8裡三位一體的教義來源經文,在古老的抄本根沒有提供足夠的支持乙事;面對早期的諸多豐富的基督論述,也在抄經者有意的修改之下,成了對付這些被命名為「伊便尼派(Ebinoite)」的嗣子說、幻影說、分離說等。可參:巴特.葉爾曼(Bart D. Ehrman),《製造耶穌–史上No.1暢銷書的傳抄、更動與錯用》(Misquoting Jesus: The Story Behind Who Changed the Bible and Why)(台北:大家,2010),111-4,另外,嗣子說的部份在提摩太前書3:16處(204),幻影說的部份在路加福音22:17-19210-8),分離說的部份在希伯來書2:9、馬可福音15:34220-4)。這個用來分辨異端的聖經文本,似乎是一部活著的生物,因應時代需要有所有變化。不論這個變化是什麼,都已夠嚇人了。
[11] 林鴻信,《小教理》(台北:華宣,1996)226
[12] 根頓,《如此我信–基督教教義導引》,84
[13]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16:16),相同的耶穌也在接受大祭司的詢問時回答了這個問題。「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26:64
[14]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路加福音21:17
[15] 關於我的打魚經驗可以寫成一本專書討論,希望可以有生之年自力完成並自費出版。不然等到我蒙召了大概不會有人想幫我立傳,何況還得賠上一大筆錢!「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6:20
[16] 但別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先知,正像先知中的一位。」(馬可福音6:5)這是希律王詢問關於耶穌時得到眾人的回應,可見耶穌在當時被以先知廣泛認知。
[17] 根頓,《如此我信–基督教教義導引》,84
[18]祭司長和文士聽見這話,就想法子要除滅耶穌,卻又怕他,因為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馬可福音11:18
[19] 根據利未記八章的記錄,只有亞倫的後裔可做祭司,而且在設定為祭司時還有一些儀式需要進行,但是在耶穌身上這都不符合。最妙的方式是在希伯來書五到七章裡將耶穌與麥基洗德–這位沒頭沒腦就出現在創世記身份不明的祭司–做了連結,讓這個令人產生困擾的事情移轉。難道會有人說:因為他是無罪的,所以不需要為自己的罪獻上些什麼,也就不需要有通過這些設立的儀式。這些人該看看耶穌接受約翰的洗禮時所說的那句話:「暫且這樣做吧,因為我們理當這樣覆行全部的義(或譯「禮」)。」(馬太福音3:15)《和合本修訂版》
[20] 林鴻信著,《小教理》,226
[21]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利未記4:2426b
[22]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希伯來書7:27)這件事再一次證明上帝不按自己所定的規則出牌,在亞伯拉罕獻以撒之時出手中止了儀式,並且在日後親自頒佈的獻祭規則當中未提及這個「活人獻祭」的條例,更無法知道他的功效是什麼。耶弗他(可參士師記十一章)將自己的女兒獻上之事,上帝的沉默莫非代表著:竟然有人知道這是我的竅門!。若耶穌在世上的工作就是上帝的工作,那麼耶穌大可以聰明一點,不用把自己搞的那麼糟(竟然還有人覺得這是「自卑至死」大為讚嘆),甚至到最後只能以自殺的方式做為一種終極的手段與抗議(這不就是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肥皂劇橋段?其實不就氣不過比不上世人的政治手段,落下一句:老娘不和你們玩了!)還被稱之為「獻上自己為永遠的活祭」的美麗圖畫(更令人生氣的是:翻遍獻祭條例,就是沒有獻活人為祭的規定,這是出奇招還是天外飛來一筆?)而這看似「失敗」的拯救計畫,還得迫使「我必須接受我應該接受被鞭打、被嘲弄,最後被釘上十字架負責,…」(克里斯多福.希鈞斯,《上帝沒什麼了不起–揭露宗教中的邪惡力量》,258
[23] 李善修,《新編慕道者指南》(台北:佳播,2008),65
[24] 藉著洗禮,我們已經跟他同歸於死,一起埋葬;正如天父以他榮耀的大能使基督從死裏復活,我們同樣也要過著新的生活。」(羅馬書4:6
[25] 這個是一種對原罪的徹底解決方案。「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5:1218-19)但可惜的是:對於結構性的罪惡卻仍是束手無策。
[26] 加爾文處理了這個麻煩的問題「唯有同時是真神和同時是真人的一位,才能做神和人之間的橋梁」既然人無力尋求神,因此除非神下尋找我們,否則人的光景是完全絕望的。所以,神的兒子成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是必需要(賽7:14;太1:23),如此,他的神性和人的人性就得以互相聯合。…他降世為人是為了屈就我們的軟弱。」(基督教要義2.12.1)以及「我們與基督共同的本性是我們與神的兒子有交通的憑據,他取得我們的肉體勝過死亡和罪惡,好使這勝利成為我們的。基督以他所取之我們的肉體獻為祭,借這除罪祭除去我們的罪行並平息了天父公義的震怒。」(基督教要義2.12.3
[27] 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馬書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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