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難以啟齒......之二 (關於於喜歡....)

(全文轉自 派特羅小組版)

「喜歡」對於很多人來說是簡單的事情,但是對阿查來說是件非常難以定義的事。

什麼是喜歡?什麼是愛?
什麼時候「我喜歡你」,什麼時候「我愛你」,阿查完全沒有辨法找到個評判點。

得先對小組內外,曾經「喜歡過」或是「愛過」阿查的人說:

你們真是勇敢!

阿查得覺得很抱歉,造成大家的困擾。
這困擾不僅止於你喜歡阿查,然後阿查一直沒有回應,不然就是一直覺得自己熱臉貼隔屁股,要不然就是被阿查對待其他人的關心行為所激怒…

最扯的是,阿查曾經在小組版上貼了一則公告,內容提到從現在開始發號碼牌,歡迎喜歡阿查的人排隊來拿。
(miles 要命的建議)

無辜的人就這樣來抽了號碼牌,阿查完全無力招架,只能向抽號碼牌的顧客說:很抱歉,老闆開張了之後,才發覺店面還沒準備好。

一整個在白目裡面。

曾經喜歡過阿查的人們,真是抱歉了。
不是你們條件不好,而是阿查真的還沒有準備好,時間點若是能夠移動一下,或許事情會有所不同。
(要厘清:不是指現在有機會了,歡迎來抽號碼牌。)


太容易被人喜歡,也是件阿查去年不得不辭職的原因。
長老們覺得阿查太容易讓人喜歡上,和教會會友的界線不清楚、行為太親密、不檢點…
為了避免再造成「爭風吃醋的紛爭」,希望我辭職。


啊......


更有甚著,長老們曾決定要求阿查在長老的任期內,不得傳出任何與會友們之間的感情事件,不論是喜歡還是被喜歡,否則就議處阿查...


諸位,你們的厚愛讓阿查承受不起。


不再服事之後,阿查陷入一種焦慮和驚慌裡。
每個人和阿查互動時,阿查得不斷分析你所講的每個字句裡,是不是有透露出「喜歡」的意味,每個面對面的互動,都讓阿查神精緊繃到點…你沒有喜歡上阿查吧?


阿查完全失去和人建立關係的能力。
恐懼和深怕犯錯的情緒,完完全全困住阿查。


阿查力圖振作,開始從書及電影裡面去尋找「喜歡」與「愛」是什麼,不僅這樣,阿查還找了「指導老師」來看著阿查的每個想法。
(要寫論文的那件事,就是這樣出來的,阿查真的很力圖振作)


阿查從高中那段「愛情」重新回顧起、
(用「愛情」,是因為當事人之一不覺得是如此… 好讓阿查心碎)

和一位姊妹之間的互動中、
(這姊妹現在很少來同光教會,已固定在其他教會聚會;「錯過」事件的主角之一)

和曾經明白表示過喜歡阿查的人、
(號碼牌事件、「爭風吃醋的紛爭」.....情史還真不少,委曲大家了)

被指控介入感情的那對姊妹之間的互動、
(唉.....一整個很無力,又很生氣)

「未以交往為前提而有性關係」的那位、
(阿查的腦袋在想些什麼?到底有沒有喜歡人家...)

曾經喜歡過的人…等。
(阿查喜歡過的人其實很少...然後,這些人都很乾脆地讓阿查明白我們之間不可能,只是好姊妹...)


指導教授做出了幾項結論:
(1)阿查果然分不出來喜歡和愛是什麼
(2)阿查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怎麼樣子的伴侶關係、互動方式、怎麼樣子的陪伴…
(3)阿查的腦袋常常會卡住,這樣的卡住往往都是關鍵點,而且腦袋跑得比身體快,可惜不見得派得上用場→因為卡住了
(4)阿查的「訓化系統」發展的太強,有絲毫的想法意念就會被嚴格地批判,無從在多元的關係裡發現新的經驗


「訓化系統」是怎麼運作的....


舉個例子吧:

在春夢裡,阿查會立即對這個春夢進行攻擊式的禱告,奉主名命令撒旦離開夢境,隨即醒過來進行認罪悔改的禱告。

「任何人在思想上動了淫念,就是犯了姦淫…」

阿查全力阻止思想上的出軌,絲毫都不讓步。



「你太愛教訓自己了....」指導教授這麼說。

阿查把對於人的想法、感覺、分析和修正建議,都寫了下來。
一整個英美哲學路線的處理方式:分析、分析、再分析…



關於「錯過」的議題



那位阿查錯過的姊妹感觸很深地告訴阿查:
「你錯過我了....」
「愛情裡面,很需要勇氣,而你沒有。」


真要命,阿查在當時連「喜歡」都還弄不清楚,就已經進展到「愛情」了,一整個太進階,阿查無力招架。

阿查要處理的議題好多…
(1)喜歡和愛一個人,之於阿查來說是什麼?
(2)在有伴侶關係中的人,仍然可以喜歡他嗎?怎麼處理彼此的互動?
(3)我要怎麼向一個人表示我對他的好感?
(4)我可以怎麼和他發展和經營彼此的關係和陪伴?
(5)我要怎麼杜絕「曖昧」的言語和行為?



阿查有實際的案例執行這些思考過的東西。


阿查認識也注意他很久了(唉…企鵝,就是那位「不提名字的那個人」),同學們,是超過三年以上的時間,這樣子該可以拿來當成案例了吧!

阿查從互動當中記錄與分析自己的種種感覺、想法和期待。
之後,寫了一封信給他,很長的那種,把阿查長日來的分析告訴他。

查令終於能直接地說:我喜歡你。


然後,這個「不提名字的那個人」,三天沒有理阿查。
我想他被嚇到了。
阿查後來又寫了封信告訴他,若是因為我說了什麼冒犯了他,請讓我收回,並請他原諒,才又有了互動。

之後,「不提名字的那個人」和另一個人交往了。

一整個的挫敗感。
我倒底要怎麼表達我對人的喜歡....



阿查多面臨了一項挑戰:我的生命價值在哪裡?我怎麼看待自己。
而這個案例,讓「錯過」又多了一件。

阿查的自我價值很低。
接連的打擊讓他很難再和人互動下去。

但是,至少,阿查現在比較能分辨出來「喜歡」和「失落」的感覺。
(一整個很無力吧。…)


對於已有伴侶的人,阿查覺得仍然可以喜歡他。
只是,喜歡之後的實踐方式要調整一下,在非交往的關係裡面發展。
欣賞美麗的事物,實在是一件好事,不該被禁止和處罰。


阿查被禁止和教會的人有感情上的事情,真是件殘忍無道的事。


另一個令人困擾的是:被那麼多人喜歡,是阿查的問題。
不論是長老,或某些其他的人,都覺得這是阿查的問題,我太容易被人喜歡。

「要亂搞就到教會外面去」的這位仁兄,在不久前修正了他的看法:

「就像馬英九一樣,有女人緣又不是他的錯。」

馬的…..那你當初怎麼用「要亂搞就到教會外面去」來勸戒阿查咧?
甚至還成為必需辭職的原因之一。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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