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我們的僕人導師,引領我們向前 (馬太福音23:1-12)

日期:2014-11-02
講題:基督,我們的僕人導師,引領我們向前
經文:馬太福音23:1-12

主題:
知道了律法與上帝對人的對求,並非是拿來框限他人或是刻意突顯自己高人一等,借此來搏得眾人的稱讚;反倒是要成為眾人的服事者:一個貼近人的真實需要的回應,而基督就是這個榜樣的代表,因著他對「律法的親身實踐」。

一、經文的脈絡:耶穌進聖城在聖殿中的爭議

從21 章開始記錄著耶穌與門徒走向聖殿,耶穌差兩個門徒牽來一匹小驢駒騎在背上進了耶路撒冷城,前呼後擁的人群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之子!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至高無上的,和散那!」(21:9)。 經文記載耶穌隨即進而聖殿,推倒兑換銀錢之人的桌子,並治好了盲人與瘸腿的人,有小孩子在聖殿裡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之子!」,但是祭司長和文士看了很生氣(21:14-15)。

祭司長與長老質問耶穌的權柄從何而來,耶穌反問「約翰洗禮的權柄從何而來」(21:25);用了一連串的比喻:兩個兒子到葡萄園工作,指出稅吏與娼妓比他們先進上帝的國,因他們信了約翰(21:31-32);惡園戶以及匠人的石頭的比喻,「上帝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能結果子的民。」(21:43),祭司長與法利賽人認為是針對他們所說的,就想要捉拿他(21:45)。

進入第22章,耶穌用天國的喜宴為比喻,原本被邀請的人不肯來,甚至凌辱王的僕人,王大怒說那些人不配參加,反倒邀請路上「不論善惡都招聚了來,宴席上坐滿了客人。」(22:9-10);法利賽人聽見了之後彼此商議用「納稅給凱撒合不合法?」要陷害耶穌;撒都該人用摩西「兄終弟及」的婚姻律法,質問連續七位兄弟娶的妻子,在復活之日是誰的妻子;法利賽人當中的律法師試探耶穌說:「老師(didaskalos),律法上的命哪一條是最大的?」(22:36);耶穌用「黃金律」(22:39)回應「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愛鄰如已。」並且反問「基督與大衛王」的關係,經文記載法利賽人「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句話,從那日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22:46)

二、耶穌形容文士和法利賽:有豐富的律法自己卻不遵行、取得尊崇

結束和法利賽人的交手,今天的23章經文耶穌轉向對眾人與門徒講論。像是做結論般地指出文士和法利賽人:

1.從過去就是這樣、已持續一段時間「坐在」摩西的座位上。

2.總是命令人/向人說,但是自己卻不去做/實行所命令人的內容。

3.把重擔與困難放在別人的肩上,自己卻不願意用手指移動這些重擔和困難,代表:他們(文士,法利賽人)毫無意願與警覺自己所做,那些加重擔於他人的事情;或是對他們而言,要移動這個重擔是輕而易舉的,動動指頭就可以達到的,但是就是沒有動手的意思。

4.他們(文士/法利賽)做的一切事,無非是要為了被人看見(to see by people):加大(enlarge)經文匣、變寬(enlarge/show great)衣物的邊緣、喜愛(phileo)筳席當中的首位(chief seat)、喜愛會堂/集會處當中的首位、(喜愛)市集/聚集中的問安/致意、(喜愛)著人被稱呼(to call/be so named)為拉比(老師之意)(hralbee)。

申命記6:8-9「要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經匣;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和你的城門上。」這個成為在身上戴經文匣的來源,為的是要人持守上主的律法,成為生活中時刻的依歸,衣物的邊上有著墜子有著相同的功用。

但是,若我們看完這一整段申命記的經文,「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導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走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吟誦。」(申6:4-7)前一章法利賽的律法師前來詢問耶穌「什麼是戒命中最大的?」顯然是十分諷剌:法利賽人不就已經放在他手臂與額頭上的經文匣了?甚至還是加大尺碼的,相當明顯。

從這樣的角度,我們似乎可以感覺得到其中的張力以及法利賽人宣示自己特殊的身份與行為,用意是要耶穌承認:對,你們比較大。從這樣的張力當中,來看第5-7節裡面,衣裳的繸子加長、喜愛宴席的首位、要人向他們問安,稱他們為拉比的這些行動,更突顯了法利賽人的行事相當囂張,處處要表現自己高人一等的架勢。

三、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跟隨者)的要求:實踐的僕人精神得上主提升

第8節開始,耶穌分別就「老師」、「天上的父親」以及「師傅」進行教導。

因為你們(眾人和門徒)的老師(didaskalos)是一個的,你們每一個人是弟兄(adelphos),具相同信念的同伴,除了強調這群跟隨耶穌的人持有相同的信念外,更表達著門徒們之間是平等的地位。也無需彼此過度地恭維,避免高來高去,反倒要建立真實的團契關係。

法利賽的律法師稱呼耶穌也不是使用「拉比」這個行話,反倒是使用了「老師」字詞,似乎也在表示著相較於法利賽人,耶穌是不被認可的「老師」。

2.「(你們)在地上」不要被稱呼父親,因為你們的父親是在天上。

顯然,地上的「父親」是馬太所敵對的,而當時可能有些教導的人冠上了「父親」稱謂,突顯他的尊貴。相較於夾在這樣處境裡的馬太群體,將「父親」所要扮演的照顧、教導和保護的角色,向上提升至「天上的父親」,是否讓人想到在馬太福音第六章的主的禱告文:「我們在天上的父,你的名為聖、你的國降臨,旨意行在地上。」(6:9-15)耶穌與上主如父如子的親密關係,如今門徒們也是如此。

3.甚至也不要被稱為師傅(kathegetes),因為你們的師傅是一位,是基督。

馬太第二次提醒關於群體中稱謂的問題。這時的馬太團體,是否也遇見了哥林多教會的紛爭:「我的意思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分裂的嗎?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林前1:12-13)並將爭議歸結到同一位基督的身上。

若我們仔細看馬太福音裡,耶穌被稱呼為「拉比」之時,只有兩處。26:25「出賣耶穌的猶大回答他說:『拉比,該不會是我吧?』」以及26:49「猶太立刻進前來對耶穌說:『拉比,你好!』就跟他親吻。」「拉比」對馬太而言,代表著是「受苦的老師,遭人出賣並獻上生命。」只有耶穌基督堪得這樣的稱謂。在那夜,耶穌勸人收刀入鞘、拒絕向天父求派12營的天使,門徒四散逃走了,「拉比」成為出賣者與祭司長民間長老的暗號。

馬太福音的作者針對這個處境,做出了信仰的回應:不要受拉比的稱呼、我們彼此是平等的弟兄與姊妹的關係;不以自己比他人的尊貴,仰望天上的父,派別之爭在同一位老師(基督)裡得到解決。不僅如此,馬太還提出了下一個要求。

4.你們當中位置較大的、年長的(megas),是你們的僕人與助手(diakonos)。任何人主動高舉、讚揚他自己的,被降低(by God);任何人主動降低自己(humble),強調地位的移轉,將被高舉嘆讚揚(exalt)(by God)。希臘文修詞當中的特色,神聖的他者,在原文及中文譯本中的隱藏,意指的是這一切是上主的作為,done by Holy God,而這也正巧妙地與前一節裡面的天上的父產生趣味的連結。人的主動以及上主的主動在這裡成為彼此爭競與替代的角色。

到底什麼才是「主動低自己」?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走進了痲瘋病人當中,接受了有罪的女人的香油膏,和罪人一同吃喝,騎著小驢駒進城,被視為靠著鬼王趕鬼和行使醫治的權柄,被言語凌辱,甚至為了我們罪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若我們考量「馬太福音」所關心的對象是針對那些主後66年聖殿被毀「猶太人當中相信耶穌是基督的人」的這群人,他們仍舊參與會堂的崇拜聚會。那麼,馬太筆下的「耶穌」顯然在第三節就已對他的門徒的處境做了「一個要求」以及「一項提醒」。

面對摩西的律法,坐在「摩西之位」的文士及法利賽人「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遵行。」除了是因為那些都是來自於上主對人的命令之外,當時會堂當中的「教導者」所掌握的閱讀能力是一般的信徒所無法加以取代的,但信徒仍只有在會堂當中得以聽見聖經上主的話語。

但面對加重擔在人身上、刻意做出讓別人尊崇他們的舉動,「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區隔出雖在同一個會堂空間卻有不同屬性的信仰團體。耶穌曾用了一個比喻說明審判那日的區隔山羊與綿羊,「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沒有做在任何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沒有做在我身上了。」(25:45)

這個區隔在23:13-36裡透過七段哀歌的陳述被表達出來,如「這們這些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當著人的面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23:13)另外還提到關於使人成為地獄之子、起誓卻不遵守、不做公義、憐憫與信實之事,成為瞎眼響導、內心貪婪、像是墳墓,流義人的血…等等行為,對當時所面對馬太團體面對的險峻處境的陳述。

馬太的記錄裡20章,西庇太的兩個兒子表達要坐在耶穌的左右,引起其他十個門徒的生氣。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作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但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20:25-28)似乎在23章再度提醒著面對法利賽人的門徒,也預告著自己成為眾人替贖的運命。

這兩句看似對喜愛宴席首位法利賽人所說的話,其實也再一次對著信仰團體裡面的人提醒:耶穌,成為一個執行上主命令者,卑微地在我們當中工作,成為我們的榜樣;如今上主,那位在經文當中隱藏了的神聖他者,已升高他為基督,為彌賽亞,我們的救主。

而23章的結尾所提及為耶路撒冷的哀哭,24章聖殿的毀滅竟被編輯安排在七段對文士與法利賽人的哀歌,豈不是一大的諷剌。

四、對於現代教會的提醒:在張力當中持續改革的現況

前天,10月31日是宗教改革紀念日。在1517年的那日,時任天主教奧斯汀修會的神父馬丁.路德,在「維騰貝格教堂」的門口貼上了95條對信仰的反省:論述的核心悔改是唯一得到上帝赦罪的途徑。教會神職人員的腐敗,透過販賣贖罪券的做法,以為教會有權力赦罪,對於窮苦者而言是經濟上的壓迫,而且無助於人在信仰上的提升;而這些贖罪券的金額,美其名是為了要建造聖彼得大教堂,但是,其中的一半的款項並非流向教會,反倒都進了各地主教的口袋當中以清還私人的借貸,主教們樂起宣傳,但窮苦人買不起也得不到平安。

這95條的信仰反省與告白的文字,踩踏了教皇的權威、各地主教的利益以及地方權貴的痛處;用當時通用的語言翻譯聖經,解構了只有教士才能讀經的專利權,以致於發展到我們現在人人可以讀聖經。但無非是對當時的教會一個公然的挑釁。然而,在神聖羅馬帝國配合主導下的沃木斯會議當中,馬丁.路德所說「這是我的立場,我別無選擇,求上主幫助我,阿們!」堅持不妥協的態度,引發了後續一連串的宗教改革的運動。

這樣的信仰行動,豈不是也出現在馬太的信仰團體,他們所遭遇的信仰環境與張力,只著重於名聲、光說不練的律法教導者、對於他人的重擔的無視。馬太的信仰團體將焦點轉向了基督。這是對當時的宗教改革。

保羅原是法利賽加瑪烈派的門生,轉向基督之後停止迫害基督徒,並向外邦人傳道。他遇見了耶路撒冷教團對於源自於摩西律法當中割禮的堅持的張力,不同宣教區域裡不同教師的另一種福音,以及猶太人的反對與攻擊。保羅認為基督已替贖了我們一切的罪,因上主之信人得以被稱為義人,是不分猶太人與外邦人、或割禮與否的。

參考帖撒羅尼加前書2:9-13,保羅對教會收信者所說的話:「我們待你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所形容的是因著傳上主的福音,寧可將自己的性命也交出去的疼愛,為要移去外邦眾人肩上的重擔,卻更加突顯與這群被指責自稱為「地上的父」的法利賽人之間的差異。這是保羅對當時的宗教改革。

這個主日,許多的教會也定為「性別公義主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對於服務性少眾的教會信仰團體而言,我們不也面對著一個巨大的網羅。在教育、法律、工作上對性少眾的苛責和重擔,以及對聖經的詮釋專利的復闢;但卻對異性戀對於「道德行為」的缺乏隻字不提,用兩套標準在面對自己與他人。今年5月,我們想像友善並注重受壓迫者公義的教派,也露出了原形,通過了反同性婚姻的牧函,並看輕有600人表達保持對話,暫緩牧函的連署聲明。而這網羅顯然氣炎高漲,侵入在我們所知的領域裡,用著趾高氣傲的態度逼著人要低頭,將難挑的重擔捆起來,放在許多人的身上,自己卻一根手指也不肯動,並在各種場合裡戴著口罩顯現自己的聖潔與尊貴。

因為性傾向的「政治不正確」,被看為是次等的或是沒有價值的我們,即使努力著在生活的各個領域做出好見證,卻仍被看輕、挑毛病…我們該可以感受到一絲馬太舉出耶穌的例子時,用心地提醒的信徒的感受。相同地,我們又是如何與為著平權努力的同伴們,以及我們團體當中那最微小的一位互動?在他們的眼中,我們個人或是教會,是不願動手指的法利賽人,還是謙卑捨棄自己走入被邊緣化的人群當中貌似耶穌基督的形象?

馬太福音告訴我們:「不要效法他們,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保羅的見證告訴我們,為著使人得以得到上主的福音,幾乎要交出自己的生命。馬丁.路德見證說「這是我的立場,我別無選擇。」然而,2004年同光教會所宣認的信仰告白,說:「我們信,所有人皆為上帝美好的創造,不論其族群或身份,都能依靠信耶穌基督的救恩,因信耶穌基督並悔改而罪得赦免。」不也是一項對處境的宗教改革的先知性發聲!而我們也將承擔與環境的張力、為了使人得到福音交出生命、面對外在的審判別無選擇,但求那位隱身在每個張力角落裡的神聖他者,上主,幫助我們面對各樣的處境與挑戰。

我們與這些這見證者,都有同一位師傅與效法者的記憶與圖像在我們的生命裡。「原有和上帝同等的形象,卻自甘卑微,順服至死。」他做了我們的用人,但上主將他升為高。他是我們的僕人老師,耶穌基督。在網羅的威脅當中,願基督將持續引領我們向前。

我們一起來禱告。

我們在天上的父親:
願你引領我們,在面對信仰與生命張力時,仍能穩定地實踐你的教導,尊你為大,用真實的愛與人互動,讓我們建立真實生命交流的團契。
並在所處的環境中,活出你的形像,使人得以更認識你,也求你使我們得自由。
靠我們的僕人導師,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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