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16-27 律法與生命 Ⅱ–摩西五經

我真懷疑,同學們有沒有認真地回家review或是仔細聽老師講的東西,
還只是仍停留在自己的想法裡面繞圈圈。

這是上課以來,透過彼此分享時的深刻感受–這群硬腦袋!


「利未記的性質:26:46與27:34的結語表達出神人關係。整卷利未記的用意在導引以色列人,與上帝維持通暢無阻的關係。『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26:3.12)這個提議顯示,神人的關係不會有所謂的完全應驗的時刻,這關係需要不斷地更新,神人關係的未來是一種開放性的發展。因此利未記的內不是過去式,而是指向現在與未來,神人的關係仍然有待繼續的維持與深化。」

我意識到老師提前把講義分給我們,是因為經文中提到了同志相關的論述。
講義很客氣地略過那些爭議點,在課堂讀經文時也巧妙地避開。

老師非常貼心。

「阿撒瀉勤」可能是民間信仰,經轉化進入猶太信仰中,而被賦予意義。原來可能是「荒野的羊魂」。
轉化的痕跡處處可見。
就像4th教庭接納太神生日為聖誕節(耶穌的生日)的一樣。

「若在台灣,可能會借用媽祖婆的生日吧...」老師這樣子說。

18與20章的呼應,中間強調的是第19章,那明顯是整個利未記的核心。

希伯來9-10

耶穌是大祭司(希9:11-12)
贖罪祭 希10:12
藉著基督的血進入至聖所,以水潔淨(希10:19-21)反映了利未記8-9,16章的背景


羅馬書 12:1-2 以自己的身體為祭物


討論問題,差點又要讓我吐血....

3.利未記一再強調上帝是聖潔/神聖的,所以親近他的人也要聖潔。這個要求給予我們什麼樣的提醒、警戒和鼓勵?

討論陷入「我有多麼聖潔地過生活」的語詞裡。
我覺得真無趣。

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舊約時代的「獻祭儀式」並沒有隨著耶穌來了之後而有所不同或進步。
我們仍然困在於遵守某些既定的型式,並以為只要也唯有這些固定的型式我們才得以進到上帝的面前,無可指責地。
「認罪」的儀式也常流於表面,從許多Good TV上的祈禱和敬拜中,我無法感受到他的認罪及禱詞與他或是我的生命之間有什麼連結或共鵡。
而不斷地要求小朋友們要認罪的這個舉動也非常令人可議:他們可能不知道在做些什麼,而只流於遵守儀式。
如果「心」才是上帝所看重要,那為什麼非得要求眾人用相同的「模式」進到上來的面前呢?

話還沒說完,就有人急著「護教」(那是護教嗎?還是為了要維護行之以久的信仰規條與自己正在進行的工作立場的辯護?)。

「我覺得儀式以及認罪的教導很重要,這些可以內化的生命當中,在需要的時候帶來幫助。」

這兩位回應的人顯然沒有切重要點地陳述了他們的想法,反而更暴露了另一個基督教令人垢病的問題:植入性觀點。

植入的是什麼,以及這樣的植入對於生命及社會的影響又是什麼?
若用最簡單的「性態度」來看,基督教的植入完完全全限制了人對性的探索(我可沒有要鼓吹ONS或是性濫交),以及對性的罪惡與恐懼感。這樣的植入根本就與「使生命得自由」的信仰目標背道而馳。
(好吧,有人又會說了:這是畫出界線,在這安全範圍裡是充份自由的。那可真是彈丸之地般大小....)

五個人當中,有二個人堅持不能吃帶血的東西,因為這是上帝規定不能吃的。
據說是從小就被如此教導著,這是植入性觀念。

很明確的是:他們愛吃豬肉、沒有鱗的魚…一塊也被視為禁忌的食物。而這些卻從來不會對他們造成困擾。
他們也該知道,當彼得在異象中看見天上降下大塊布,裡面滿是利未記當中被上帝視為不潔的食物,而上帝卻要他吃下去,並說:這是上帝視為潔淨的。
這段話...並沒有被catch住。
而,這些只覺得血不能吃的人,明顯地「選擇性遵守」上帝的誡命而沒有一套合理的解釋理由。

完全是亂搞....基督教吃人啊!


上完課,同組的一位媽媽拉著我,要和我說悄悄話。
他勸勉我要努力行出上帝喜愛的模樣,在利未記當中同志的行為被視為不喜悅的。
並說若我願意,也努力,上帝一定會幫助我,改變我的。

我....只能向他說:謝謝你的關心。
和他辯,大概也是沒有用的...從帶血與儀式化的討論,就可以明白。


看樣子,耶穌的血還真是白白地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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