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的思考議題-2

家庭

「一夫一妻組成的家庭」← 我現在已經對這樣的宣稱感到無力。
一方面是這是舊傳統裡面的東西,特別被保守的基督教會所高舉(針對同志之所以不能接受的原因其中一項);一方面是因為這與事實不符。

家庭,大概已經被基督教團體搞得很四不象了。
不僅是組成的內容(兩代?三代?要不要有小孩才算呢?)、合法性(並非所有的合法基督教會都是主張「一夫一妻」制,許多的非洲基督教國家,是一夫多妻制)與正當性(威權時代已經過去了,除非教會的領導人還沉醉在己是上帝最佳代言人的中古時代裡,一言一行對不同個體而言,都有不同的解釋空間,進一步說的是:你可能覺得自己講的是金玉良言,別人聞到的是腐屍臭味),都已經失去立場,空徒聲量和某種具道德框架與規範力道。

(一夫多妻,在聖經裡俯拾即是)

守貞的天主教會,神職人員與修士修女們都沒有「結婚」,另言之是無法有「家庭」的一群人,他們又該怎麼有力場去多要求些什麼呢?


家庭的本質和功能到底是什麼呢?

[家庭]是由婚姻,血緣或收養關係所組成的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家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是指一夫一妻制構成的單元;廣義的則泛指人類進化的不同階段上的各種家庭利益集團即家族。

家庭觀念的演變

在古羅馬,famulus(家庭)的意思是一個家庭的奴隸,而familia則是指屬於一個人的全體奴隸。羅馬人用familia一詞表示父權支配著妻子、子女和一定數量的奴隸的社會集體。
對家庭含義本質的認識是從近代才開始的。馬克思、恩格斯認爲:「每日都在重新生産自己生命的人們開始生産另外一些人,即繁殖。這就是夫妻之間的關係,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家庭。」(《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頁)。奧地利心理學家弗洛伊德認爲家庭是「肉體生活同社會機體生活之間的聯係環節」。美國社會學家E.W.伯吉斯(Ernest Burgess)和H.J.洛克(Harvey J.Locke)在《家庭》(1953)一書中提出:「家庭是被婚姻、血緣或收養的紐帶聯係起來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創造一個共同的文化」。中國社會學家孫本文認爲家庭是夫婦子女等親屬所組合的團體。中國社會學家費孝通認爲家庭是父母子女形成的團體。也有人說,「家庭是社會的細胞。」

家庭的功能

家庭的功能之一是[養育兒童]。這是由於人類的嬰兒很孤弱,更加需要成人的--尤其是母親的--照顧。而且由於不同文化的規定,男性與女性具有不同的性格,要求要有一個同性的成年與之建立一個密切的聯繫,作為成年角色的模範。在同一個居住體中,成年男女的存在提供了這樣的條件。但是養育兒童並不是家庭存在的唯一原因。從理論上講,成群的孩子可以由成對經過訓練的男女專家來撫養。而目前出現的同性婚姻也對傳統的家庭觀念帶來了衝擊。
家庭的功能之二是[撫養老人]。
家庭的功能之三是[性關係的控制]。一個人就是通過家庭獲得對另一個人的性接觸權利的。亂倫禁忌是歷史上所有社會都有的規則,禁止家庭某些成員之間發生性關係。
外遇則是一個不那麼普遍的性關係禁忌。許多社會視外遇為禁忌,少數則容許婚外情。
家庭的功能之四是[休閒與娛樂功能]。無論在什麼社會中,社會成員的大部分閒暇時間都是在家庭中渡過的。
家庭的功能之五是[經濟功能]。在古代社會,家庭是最基本的生產單位。在現代社會中發揮著重要的分配、消費和財產繼承的功能。


(以上取自 http://zh.wikipedia.org/zh-tw/家庭)

所以,在台灣的處境中,常見的保守勢力所高舉的是被極端化的概念。
(基督教最愛來這套了)
而被這樣子概念所排除的修院與天主教神職人員,很明顯地是用其他種的概念在處理「家庭」。

有共同利益的組合,這該是比較合適在套用於不論是修會,或是現代的社會脈落裡。

這是時間敏感的詮釋內含,問上一代的人和現代人的一定不同,若是問那些對歷史有些了解的人,可能會更加地確信:家庭關念從來就沒有固定。

根本就沒有所謂:符合聖經唯一真理的家庭組成方式。

(那些極端的信徒們,何時才肯放下屠刀呢?)


我要的是哪一種「家庭」概念?

在過去單身的日子裡,我感受到像修會般的處境:我身邊這些因著共同利益的夥伴所組成的群體,似乎就是我的「家庭」。(先把我的原生家庭放在一邊)
然而在大學住宿的那段日子裡,我似乎也經歷到「家庭」,一個三代同堂,而我是非親非故的一個外地人,成為家人的一份子。(這個經驗讓查媽常常覺得他也有多生了幾個孩子,至甚在台北的爸爸過世之後,查媽與台北的媽媽對話間也能彼此深度地同理與安慰,當然,我處在當中,感受非常地複雜,也有能共鳴之處)

那,小孩,的位置在哪?

「我的小孩是什麼呢?」
這絕對是一個怪異,但是值得一直思考的問題。

在同志教會裡,一般的伴侶並不會生育或是有自己的小孩(現在要領養也還沒有那麼容易)。
我們的下一代在呢?我們可以傳承些什麼東西給「年輕的一輩」呢?
(同志亡國論的基礎似乎也在這個關鍵的生殖觀念上面)

除了基因之外,「生命經驗與智慧」也不是另一項非常重要的傳承嗎?
人類之所以可以進展到這個田地,也不是因為後者的大量傳承才造就的? 絕不是光靠前者就可以完成的。
(極端的信徒們,你們的睛開了嗎?)

不論未來我能不能有自己的基因配出來的小孩,或是領養…甚至是沒有一個實質能摸得到的...

我都能夠有所傳承,以及下一代,而且,是充滿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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