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呼?亦或遮羞?

昨日面臨一個被無限上綱的情況,在過程中將心境以及想法寫在筆記本上。

什麼是私穩呢?什麼又是屬於公領域的事物?
在會議中的一切若都無法也禁止對外傳佈,那可真是麻煩。
怪不得,沒有所謂的「會議記錄」這回事在進行與確認。

當無限上綱了將會議中所提及的項目都列為「個人穩私」以及「信任範圍」,
只是會落人口舌覺得是黑箱作業以及私相授受。

特別是,若有人是「見肖轉生氣」,甚至是透過公部門進行私鬥與意氣之爭的情事時,更是令人覺得不成熟。
不免又狂飆了主事者,因其放任這樣子情事持續發生,而且,竟還低頭不語,讓我更加覺得是事先套好的段子。

shame on you all.


(1)一個被弄亂或者是在新形成的氣氛

若先將小組裡多元性別的形態進行拆毀的動作,另置了「女生小組」。
那勢必會造成原先小組裡對於性別多元者的關顧與牧養,而非得被迫地遷徒至「女生小組」裡進行。

所以若是說「啊,看起來女生小組還是有功用的。」根本是見鬼了.....

「女生去那裡,男生來這裡」的氣氛嚴然形成。

哀哉,性別多元與共融的同光已逝。


(2)肢體碰觸與10人限制

幸虧包皮不長在耳朵上,我清楚聽見了「因為會有肢體碰觸,而且他也只熟悉這三個小組,所以只開放給這三個小組的人參加。」
另外也提及「若人數超過十個人,老師不方便教學,所以人數不能超過十個人。」
若是故意閃避前者的陳述,實在是令人不解其動機與對整件事情表達遺憾。

如果現在想修正了,倒不如直接表明來得光明磊落。
可能沒有一項決定是完美的,但是若不以這樣的立場出發,只會使人覺得相當混亂及不解:說錯了再修改就是了,為什麼要放話脫責?

想要cover嗎?
這落入是非不分的處境,而非用恩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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