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5:路加7:36-50、形式批判、約翰3:17拆解–新約解經與應用

2009-7-14

路加7:36-50、形式批判


使用 和合本 與 現代中文譯本之間的對照來看,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

愛多→赦免多

或是

赦免多→愛多


後者比較符合基督教的觀點,而前者易落入「功德論」的框框裡。
透過愛的行動,赦免被證明了出來,所以,可以平安地離去。
依靠著上帝所賜下的赦免恩典,人有了得救的信心,才愛的行動見證。

若強調的是「愛的行為多,赦免多」無異和行為得救脫不了關係。
該是,看不見的赦免,通過看得見的愛的行動,被表明、被明證了。

在解經時,除了要(1)合於文法 外,也要(2)合於信仰常識 才行。
若依照和合本的文字推,則易導出與信仰相矛盾的結果。


三種文本中心
(1)作者中心
(2)文本中心
(3)讀者中心

1950–羅蘭巴特:作者已死
當作品完成時,作者已經退場,文字的詮釋與力量交給了讀者與文本。
我們已經無法回到作者寫作時的背景與時空脈落,而這也是傳統解經學的極致與瓶頸。

以文本為中心時,讀者就像是個影評人,對於電影作整體的評論。
而這可能需要有文學批判、分析能力、對希臘文/希伯來文的了解才得以進行。

而聖經的意義,在乎有人讀他時才出現。
讀者中心的想法,是由這個閱讀者通過自身的經歷與活動,對於經文賦予意義。
不需要額外的技巧,而全是由個人出發。
自由,但是可能會有許多不版本。而我們應當力求一個對詮解當直人最合適的解釋結果,而那也該被視為對當下當情境有意義,而非直接可推已及人。



文學
(1)故事 (上次已提及,要將通篇的故事看完才能進行分析)
(2)論述:句型的處理

約翰3:17拆解


不要離開上下文,以避免過度詮釋的發生。
掌握的重點是:句子的結構(主詞、動詞、受詞、副詞…),依句子進行拆解。
特別是:動詞


極大的考驗:
解經不是停在這裡,而是要引出對生命的意義以及對個人思考的方向。
如何讓小組的討論,可以繞著3:17的經文運作?

一個講道的果效提醒:專注力只能維持10分鍾,一個焦點議題,二次重複的忍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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