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靈恩的種種討論與反省


.覺得可以參考的:

指示性的預言:明確的方向或生命情況的內容→應極力避免

方言:(1)舌音→吵得要命 (2)另一種語言→有韻文的美感,甚至有情緒

可分辨出「另一種外在的力量或情感」臨到自己的身上→能辨別當下自己的情況

每個基督徒必然都有「靈恩」→否則可能連聖經都讀不懂

失焦的問題:有沒有遇見上帝/耶穌才是靈恩的終極指向

為認為很糟的團體禱告,讓聖靈作工→因為也離開他們了,而也無法做些什麼

我是追隨基督的人/一個去宗教化的基督信仰者


.引以為誡的:

傾向太輕易地將一切歸於邪惡者的工作而忽略人的責任

擁有靈恩能力的證明→表示自己可以操控恩賜的使用,甚至是誤用

形塑屬靈權柄者的印象及權威

製造恐懼,而非帶來平安的聖靈工作

讓教會成為反智與迷信的中心

將直銷與信徒組織配搭

上帝代言人:假上帝之名行個人好惡之實/擊打對敵/操控信徒




.要進一步思考的:

教會所教導的內容將會很直接地被引用來處理突發事件。那教會到底要教什麼給信徒?

當信徒擁有才能時,教會要用怎麼樣的角度看待:工具化/物化的看待 vs 他是我們的會友/朋友/羊群

核心同工所形塑出來的團體是彼此幫補與提醒,還是堅定已錯亂的腳步,拒絕反醒或視不同意見者為「叛亂份子」?

感官(閱讀/看見/聽見…) → 大腦 → 感受/詮釋/行動

讀懂聖經:大腦裡的突觸與迴路建立得宜,產生亮光與意涵內容
生命的轉變/結出果實:這個突觸及迴路恆常性地被維持著,以致於感受與行動也能恆常性地維持,致使有生命轉變(A→B)以及果子的產出
→教會應努力的是:協助信徒們,用最適他們的方式,建立大腦關於「聖經」的突觸及迴路

第二次宗教改革之必要與方式?
→雖然有人已經提出「靈恩運動」是第二波宗教改革,這個是不是也如現在的我們看待1517ce那波的宗改一樣,可能改過頭了;還是,目前所看見的「靈恩運動」其實根本就不是件值得讚許的事情?

每個很認真追尋生命與真理的人,身上都散發著「靈恩之光」,並結實累累;不論他是否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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