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與阿志討論:

1.主計處不會統計:同志基督徒的人數及總人口比例,同志是否比非同志容易信主?以及原因?


2.Male(gay) / Female(lesbian) 參與教會活動的典範轉移原因

(相較於一般教會女多於男的現像,以及女性較容易信主的錯誤推論導因於教會文化的「女性特質友善傾向」相對不利於男性在當中活動;這絕不是用「女生小組PFL」這種粗糙的東西就可以處理的,明明一堆Bi也參加、排擠性別少數者。主事者卻宣稱:本教會絕無性別歧視的事件發生,並要求予以支持。欲用這樣子的方式增加女性會員的參與,並沒有對症下藥,倒像是又一次的病急亂投醫。)


3.撒網的方向與魚群的位置的落差

(阿查一輩子沒去過 gay bar、 三溫暖 和同志出沒的場所,這些地方的汙名化該會讓不少人卻步而投注再多的比例若不能進入到接收者的心中,成效低到不成比例,而歷年在相同位置投入的資金與效用比,什麼時候才會得到學習?轉向到一般環境中尋找?行銷上的目標族群選定的概念在這教會當中未被設立。)

(在捷運站的電視廣告,會不會收效更大?)


4.不斷邀請離開教會的人回來參加晚會,無疑是件怪事。就像是找離婚的人回來吃團圓飯一樣好笑。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不斷邀請離開教會的人回來參加晚會......就像是找離婚的人回來吃團圓飯一樣好笑。"

這句話說得好 ~~
Anonymous said…
左邊的文章標題目錄版面編排方式,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看應該如何讓編排看來整齊、標題異於搜尋等。以本文標題僅五個英文字母而言,很容易讓人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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